越城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

   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(单位)的相关信息,特编制《越城区台办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《指南》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。
    一、主动公开
    (一)公开内容
   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《越城区台办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《目录》涵盖了本部门的机构职能、有关文件、监督保障措施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。目前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5年以来的内容,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指定的政府门户网站查阅《目录》,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(办公地址:绍兴市涂山路88号)索取有关信息。
     (二)公开形式
   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机关主要采取指定的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形式。(网址:httP://www.sh-cpil.com)。此外,还采用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公开栏等辅助性公开形式。
    (三)公开时限
   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,本部门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。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    二、依申请公开
    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。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    (一)受理机构
   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越城区台办经济联络科;
    办公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  上午8:30-12:00  下午(夏令)14:30-18:00    (冬令)14:00-17:30;
    联系电话:0575-88336855;
    传真号码:0575-88336855;
    邮政编码:312000;
    办公地址:绍兴市涂山路88号。
    (二)受理程序
    1.提出申请
   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,应填写《越城区台办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指定的政府门户网站下载。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    2.申请方式
    (1)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当面、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。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
    (2)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在指定的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。
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    3.申请处理
    (1)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    (2)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信息,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(单位)的,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。
    (3)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    (4)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    (5)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    (三)处理时限
    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,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。如不能当面提供的,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,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    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   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、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,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,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。
       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:0575—88336855,地址:绍兴市涂山路88号,邮编:312000。